前言:



      我們常常接到電話查詢喜兒教甚麼,讓我們無言以對,因為我們不教小孩,只和小孩玩。問題是大人不教並不等同於小孩沒有學到東西,我們和小孩玩是因為我們秉持的幼兒學習理論是小孩在遊戲中學習。針對此問題引用高敬文所著「啟發式教學」(原文登於學前教育月刊)以饗各位家長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啟發式教學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文/高敬文)   


我們希望在未來的社會中,孩子不光是用『聽老師說』的方式來學習,我們也希望能有一個理想的學習環境,讓孩子也快樂、活潑地成長,有解決問題的能力。「啟發式教學」的目標相當符合我們的理想,幼稚園「啟發式教學」於1970年引進我國,當時多以「發現學習」為名。它的原始構想來自英國幼兒學校(及小學一至三年級五至七歲學童)的革命性改進。英國人叫這個構想作『統整課程(Integrated Curriculum)、自由日(Free Day)、不拘形式的教育(Informal Education)』 等。美國則稱為「開放式教育(Open Education)」。其實,怎麼稱呼並不重要,重要的事要把握住這個構想的基本精神,才能稱作是「真的」啟發式教學。


    啟發式教學的理論基礎可分很多方面,以下僅就學習原理、兒童觀和教師地位三方面探討。


 


學習原理


    英國教師們經過二、三十年的試驗,發現了某些基本學習原理,這些原理和杜威、皮亞傑等人的主張是相通的。以皮亞傑的「建構主義(Constructivism)」的理論來看,皮氏主張:『兒童智慧的成長是一種不斷建構的過程,知識的來源是兒童 主動與環境交互作用,不斷重組其經驗而成的。真正的學習是兒童認知結構的擴展與統整。』換句話說,真正的成長不會是光會1234、、、、10的數數兒,這是「狹義學習」。真正的成長應該是結構的改變。我們希望在幼稚園裡能給孩子一種來自內心那種「啊哈!」的感覺,就像是「開竅」的情形,學習的結果代表一個重大的進步。比如說:兒童學習注音符號,開始只是一些零星符號的認識而已,等到有一天,他自己發現,他能拼音寫出他想表達的意念(也就是他能把過去所學的零碎知識,重新組織、統整),這時才算真正「了解」學習注音符號的意義,才能和「文字」的世界溝通,這才算是真正的學習。因此,不要斤斤計較瑣碎的知識、技能的獲得,耐心地引導他去擴展經驗,發展潛能,最重要的,一定要給兒童親自動手的機會,從嘗試、摸索中去經驗、學習。


 


兒童觀


    「啟發式教學」是主張人本主義的。他相信每個兒童都是獨一無二的,而且有無限的潛能的。它主張尊重個人的尊嚴,關環別人,促進互重、互信的氣氛,他了解兒童活潑的天性,充沛的活力與自我中心的特質,他認為人格是知、情、意統整而不偏於一方發展的。


 


教師地位


    在上述兒童觀與學習理論的影響下,「啟發式教學」的教學型態也改變了。其中影響最大的,就是有關「教師地位」的看法改變了。美國教育家祁添登(Chittenden)和布希斯(Bussis)分析,認為「啟發式教學」是以『人』為中心的教育。啟發式教學特別重視教師的關鍵地位。英國的新教育,並不是方法或實施上的改變而是教師們對『兒童、學習、學校教育』三者本質,在態度和信念上的改變。由於老師們對上述的學習理論和兒童觀,有深刻的體會,產生真摯的信仰,從而著手改進他們的教學。事實上。「啟發式教學」並沒有固定型態或理想的模式可供抄襲,而是不斷改進發現的過程。它的基本精神就是教師不斷地求新求變,檢討改進自己的教學,發揮個人的潛能。「啟發式教學」的老師不會在嘴巴上鼓勵兒童自由探索,卻看不慣他們笨手笨腳或浪費時間的樣子。不會光設立幾個興趣角,卻只允許兒童在某個特定時間去『玩』,不會『嚴格』控制時間,指使兒童輪組操作。他比較不會用事先設計好的單元活動,全班統一實施或用一些『假興味』、『假動機』來引導兒童作千篇一律的「活動設計」。他會以小孩的興趣為起點,在教學過程中隨時根據小孩子的臨時動機、興趣來擴展和轉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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